近日,受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委托,中国渔业协会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在北京就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召开听证会。
新闻记者发现,东港河豚鱼养殖及经营的政策一直在变。总体而言,生产部门力推开放,食品监管部门则谨慎得多。另一方面,民间河豚养殖与食用一直没有间断过。相对成熟的河豚品种不仅出口,还以“巴鱼”的名义端上饭店或者婚宴的餐桌。
业内透露,此次听证会的缘由是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和食药监管总局等三部委拟联合发文《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鲀生产经营的通知》。这一次,以往各执一词的主管部门,有望联合推动河豚养殖产业正规化,并为其划定界限。
在近日召开的听证会上,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和表示,此次并非全面市场开放,而是有诸多限制条件:
首先,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放开的原则,先行有条件的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生产经营。因为已知河豚养殖有40余品种,这两个品种经过20多年经验积累,已完全成熟。
其次,东港河豚鱼养殖基地必须在农业部备案。
再次,养殖河鲀经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利用。也就是说将来在流通的应该是加工的河鲀。禁止经营河鲀活鱼和未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生产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此外,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养殖河鲀、加工河鲀的,必须通过由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的考核后,并在农业部进行备案公示,才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养殖河鲀只有经过加工企业按照一定步骤进行加工处理、包装后,明确标识,和可追溯才能进入国内市场上流通。